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法治陕西三秦行”集中宣传活动总结的函
索引号: | ZDDBG200165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3]725号 |
发布机构: | 厅法规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法治陕西三秦行”集中宣传活动总结的函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11-11 |
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陕西三秦行”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陕法治办发〔2013〕1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厅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所属单位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法治陕西三秦行”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接到《通知》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陕西三秦行”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陕交办〔2013〕128号),确定了由厅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牵头,厅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各单位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要求交通系统各单位利用8月份,集中宣传本单位、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行动,广泛宣传
直属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起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本单位宣传重点,落实责任到人,确保集中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充分发挥橱窗、单位门户网站宣传阵地作用。各单位通过在门户网站、橱窗开辟专栏,悬挂横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等方式,充分展示了“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截止8月底,厅直属各单位共制作板报、宣传橱窗46期,高速公路各收费站、服务区悬挂横幅50余条,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400余次,让干部职工看到了普法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积极联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进一步宣传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工作力度,我们积极联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截止八月底,厅直属各单位在华商报、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陕西省交通报等各类媒体上刊发稿件8篇,提高了我省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展现了我省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和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加深了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系统各项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搞好配合,增强效果
为促进普法工作取得效果,我们借助“法治陕西三秦行”集中宣传活动的时机,在厅直各单位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宣讲工作。宝汉公司邀请法律顾问深入基层,深入讲解路政管理、收费运营、工程建设、合同签订、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隐患。省公路局邀请省政府法制办专家解读《公路法》,加深了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的理解,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省公路局、厅运管局、高速集团、交通集团分别在路政服务大厅、收费站口、服务区、施工现场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印制服务监督卡和宣传资料发放给公众,现场解答与路政、运政有关的法律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咨询服务。
三是广泛开展配合活动。宝汉公司组织开展了学法用法知识竞赛,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9月12日